档案馆
 学校主页  首页  档案馆概况  党建工作  公告信息  政策法规  规章制度  部门职责  服务指南  相关下载 
公告信息
当前位置: 首页>>服务指南>>正文
兰州财经大学档案馆服务指南
2021-09-01 16:16  

 

联系我们      

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69号(段家滩校区图书馆一楼西侧)。    

联系电话:0931-4674891传真:0931-4671814    

邮编:730020    

工作范围      

综合室负责纸质档案的指导立卷、收集整理、查借阅利用、统计鉴定、安全管理、全宗编研等工作。联系电话:0931-4674891    

技术室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归档、备份入库、安全管理、系统维护、数字化信息化、数据统计、网页建设等工作。联系电话:0931-4671814    

校史室负责校史资料收(征)集、展馆管理、展馆内容补充、参观接待、校史编研等工作。联系电话:0931-4671814    

查档须知      

一、查档时间      

1.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12:30,下午14:3017:30    

2.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,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安排。    

二、查档手续      

1.个人查档: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原件,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    

2.因公查档: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    

3.介绍信或证明内容包括:何单位、何人、为何事、查阅何机构、何年形成的何内容档案资料。    

三、查(借)阅规则      

1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和利用工作,严格查阅手续,保证馆藏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。    

2学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,查(借)阅未开放档案,必须持有《兰州财经大学综合档案查(借)阅申请表》,方可查阅或借阅。    

3查阅学籍档案,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;如果委托他人查阅,必须持有本人委托书及办理人有效证件。    

4外单位查阅开放档案,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,方可查阅。查阅未开放档案,必须由学校相关部门出面查阅。    

5因个人档案遗失,需要补办学籍档案,必须开具本单位人事部门补办学籍档案的证明及办理人介绍信,方可补办。    

6档案因工作需要借出利用,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同意,办理借阅手续,方可借出。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星期,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还,需办理续借手续。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、传阅。利用部门对借出档案安全负责,如有遗失,应及时书面报告档案馆。档案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,根据其情节轻重,依法进行处理。    

7不符合查阅、借阅手续,档案管理人员可拒绝查(借)阅。有意损坏或窃取档案者,将依据《档案法》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   

8查阅人员要爱护档案,不准在档案上加注、勾划、涂改和折叠,不得抽、拆档案,如出现上述情况,要按照《档案法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    

9查阅人员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允许,对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、拍照和复制。    

10凡经允许摘录、复制的档案一律由档案馆负责办理,并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、核对加盖公章后,方能生效。    

11.查阅人员查档时应服从安排,遵守有关规定,利用档案后,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,反馈利用成果。    

12.阅档室内要保持安静,注意清洁,严禁查阅人员在阅档室内吸烟、喝水、高声喧哗。    

 

关闭窗口

Copyright © 2006-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.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(和平校区)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(段家滩校区)   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7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