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馆是负责学校档案、校史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为加强“档案资源体系、档案利用体系、档案安全体系、档案治理体系”建设,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、档案数字化和档案、校史资料“收、藏、管、用”等工作,具体职能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,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规范;
二、负责制定全校档案校史工作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,并负责贯彻、落实、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;
三、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,对全校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评比、表彰;
四、负责全校档案、校史资料的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和档案利用、服务、编研、开放等工作,牵头做好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;
五、推进档案数字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建设,建设线上管理和服务工作平台;
六、做好全校专、兼职档案工作队伍和校史讲解队伍的建设、管理、指导和培训工作;
七、负责全校档案的安全与保密工作,加强库房安全管理,确保档案实体和校史文物的保管安全;
八、发挥档案、校史“存史、资政、育人”功能,开展校史、校情教育服务;
九、负责校史馆馆藏资源建设,做好校史文物征集保管及校史馆参观接待工作,加强校史馆的安全管理;
十、完成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